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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筱萸提醒中国药品经营企业,2002年是药品流通企业关键性的1年,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,2003年1月1日开始,逐步将药品分销服务向外资开放。也就是外资可以从事包括批发、零售、特许经营等形式的药品销售活动,同时取消每个地方对此类企业数量限制。他同时指出,制药企业较早出现外资,提前入世,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,而中国药品流通业刚从过去旧的体制走出来,马上要面对国外强大的竞争者,是个巨大的挑战。虽然我国目前对医药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整顿,但是存在的问题是批发企业太多,而医药零售企业却数量不够,在一些地区,居民买药还很不方便。他分析说,目前中国药品流通费用大,占销售成本12%以上,而美国拥有先进的连锁经营配送和管理系统,销售成本仅占销售额的3%;中国批发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很低,只有0.63%~1.2%,而美国该比例在1.53%左右。2003年向外资开放的期限距今不到1年的时间,政府对中国流通行业全面整顿的方案将马上推行。郑筱萸透露,由于中国目前的药品批发企业太多,而药品零售企业却太少,因此流通业中批发与零售两大块将采取分类整顿的办法。美国现全国只有2000家药品批发企业,而中国的药品批发企业多不胜数,原则上零售不能兼营批发,但不少企业仍然在违规操作,郑筱萸称,政府下一阶段对此要加强整顿。
同时,今后国家药监局积极鼓励社会开更多的、符合规范要求的零售药店,让消费者购药更方便。至于这个“更多”多到什么程度。郑筱萸称,只要适合条件的,全国未来发展到30万家不是问题。药品零售业不能借故搞批发配送中心,是医药流通企业通过国家强制执行的GSP(GS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)认证重要的一环。郑筱萸称,企业对此应把握两个标准:一、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搞连锁,可以搞配送中心,但不能借此做药品批发,配送中心只能做企业内部的配送。二、批发企业如果有一定的仓库,可以自己搞配送,也可以委托第三方配送;如果药品批发企业有配送中心,同时兼营零售,则这个零售系统不需再建立新的配送中心。
据业内人士介绍,目前在普通的居民区投资一个50平方米的药店需要20万~30万元资金,这样的店面只要4~5名店员,再聘任一个执业药师就符合要求,如果是加盟连锁店,员工的培训费用也比较低,一个员工只要600元左右。由于有总店的管理模式、经营策略、配送体系的支持,能够迅速借助品牌起家,而且普遍药店毛利率都不低于15%,这些相对于一些毛利率只有5%左右的行业来说,可以称为是“暴利”。目前许多商家都在积极拓展连锁零售药店体系,就说明这块市场还有相当大的空间,并且投资收益不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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