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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总局:集中整治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
发布日期:2006/7/18 发布者:admin 共阅3769次
今年下半年,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,开展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。
国家工商总局14日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严从重查处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。加强对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的集中监测和检查;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案件;公告典型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;在对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政处罚中,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。
通知强调,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;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,误导消费者的行为;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、消费者、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,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患者、消费者、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;药品广告夸大功能、保证疗效的行为;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;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。
通过集中专项整治,基本消除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、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药品、保健食品广告。对经营、发布恶性虚假广告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处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。逐步建立预警监管、执法协调和社会广泛参与的虚假违法广告防范、惩处体系和机制。
(据“新华网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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